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
各县(区)开放大学(学习中心):
现将省校《转发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孟若羽蜜桃影像传媒
2023年2月24日
附件:《转发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》(皖开大招〔2023〕3号)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